院士选情分析:院士提名途径的比较

更新时间:2019-05-15 12:35:06点击:508 科研管理新闻

自2015年起,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推荐(提名)办法开始“仅保留院士(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和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两个渠道,不受理个人申请,取消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的渠道”。这是自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以来,“减少行政干预”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2015年首次提及的“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此次也保留在相关文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目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仅有院士提名及中国科协(学术团体提名)两个途径,本文对比并分析了2015年、2017年两次工程院院士增选两种提名途径院士当选情况。2015年,70名新当选院士中,95.7%通过院士提名渠道推荐,4.3%通过中国科协提名渠道推荐。2017年,67名新当选院士中100%均来自院士提名渠道(其中五名被提名人是院士与中国科协共同提名)。基于上述数据分析,通过院士提名渠道成功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可能性要显著高于经中国科协(学术团体)提名的渠道。(本文是青塔读者投稿文章,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双一流科研管理新闻科研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