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符合条件可领1万元!中山出台“人才24条”新政

更新时间:2020-04-18 07:57:14点击: 科研管理新闻

为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营造爱才重才的社会氛围,今天下午,中山召开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远梁介绍中山人才新政策的起草背景、基本内容及突出亮点。 《措施》共分七个部分、24条,从人才最关心关注的住房、入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等方面,逐一提出保障措施,并对加大人才激励宣传力度、加强青年人才培育提出了创新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人才幸福安居保障 2、鼓励和支持人才入户中山 3、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 4、畅通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就业渠道 5、提升人才医疗保健服务 6、大力激励宣传突出贡献人才 7、持续培育中山青年人才 创新改革 1.在人才医疗保障方面,创新提出设立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在不挤占现有医疗资源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团队轮值的方式,面向人才分层分类提供咨询服务,着力缓解人才“看病难”问题。 2.在人才评价方面,针对企业人才难以通过常规认定、评定程序进入高层次人才体系问题,创新实施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可直接推荐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入高层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积极作用。 填补政策空白 1.放宽基础性人才入户条件,并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填补现行政策空白,让企业急需的基础性人才也能享受人才政策红利。 2.学习借鉴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设立“市政府奖学金”,对优秀中山生源学子在就学、就业的关键时刻提供资助和帮助,对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提供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中山籍优秀学子学成后报效家乡。 解决后顾之忧 1.住房方面,提出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安居房供给体系、提供租金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解决人才短期租住、长期使用、自住购房等不同需求。 2.配偶就业方面,明确用人单位负主体责任,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协调统筹,区分人才配偶原岗位性质,分别提出解决办法。 3.子女入学方面,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责任,特别是明确第六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纳入政策照顾生,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 4.从市外转入中山就读的,按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在住房供给上,将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幸福安居房供给体系,按平均每个镇区筹集200套、全市共计5000套人才房为目标,通过多种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地筹集房源,提供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等户型供各类人才过渡性使用。 新政策内容 在中山工作的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以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是否在中山参保、居住限制,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大专学历、中级工技能人才,在中山参保满6个月的,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 1.范围更广泛:中山在全面吸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入户的基础上,主动将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电大、夜大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也纳入人才入户范畴。只要是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能核查到学籍记录)、有毕业证,即可申请入户中山。 2.条件更便利:一方面,直接取消了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以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参保、居住年限限制,凭有效的劳动合同、毕业证可申请落户,实现“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超过5年、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仅需参保一个月即可申请落户。 另一方面,大幅调整大专学历、中级工技能人才的参保年限,将现行政策规定的至少参保1年降为半年。 3.选择更宽裕:市公安局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全力保障人才落户地畅通。 4.申请落户我市的上述类型人才,有自有住房的,直接落户到自有住房; 5.没自有住房的,可自愿选择落户至父母名下房产,或工作地镇区人才公共户,或在工作地镇区申请亲友搭户。在办理时限方面,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服务人才落户工作,对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人才落户申请,只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一致,将直接当场办理(结)。 市人社局副局长郑海声介绍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本科生津贴补助、人才随迁配偶就业保障相关政策。 1.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 2.在具体资金发放上,将尽快出台细则,明确具体申请条件及安排,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分批次发放补贴,今年优先保障已经毕业满5年、即201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的政府津贴。 3.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原则上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负责协调安排; 4.镇区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属地镇区协助统筹安排; 5.市属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统筹安排。 6.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是中山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的一次创新,符合中央关于改进人才评价考核的有关要求,以能力、业绩、产出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更好地激发释放人才活力,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 7.今年,中山继续加大对青年人才回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入驻中山市易创空间孵化基地、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广东中山农业孵化基地等纳入名录的基地创办初创企业(指取得我市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享受办公场地免租和一次性创业扶持金、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8.目前,市人社局正在修订创业孵化管理办法,希望为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帮助。 市教体局副局长黎国喜介绍人才子女教育配套政策。 对于户籍尚未迁入中山的紧缺适用人才享受两项优惠政策: 1.子女入读幼儿园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或产权房屋所在镇区的教育部门,申请按照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安排就读幼儿园。如果安排有困难的,由市教体局协调安排到附近镇区就读。 2.小孩需要入读小学和初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同样可以申请按照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就读公办学校。 第六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1.如果子女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纳入政策照顾生,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 2.如果从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由工作单位或产权房屋所在镇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3.对于第五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安排到市直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设立“市政府奖学金”: 1.对于就读于国家“双一流”高校、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的中山生源青年人才,给予10万到30万奖学金和就业补贴。 2.被录取入学的时候给20%,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候给20%,毕业以后在中山全职工作满3年时给60%。 市卫健局副局长姚耀锟介绍人才医疗保健服务配套政策。 1.为提升中山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市卫健局将为紧缺适用人才就诊提供绿色通道,协助安排所属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便捷门诊、急诊服务; 2.高层次人才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协助安排市内三甲医院床位等医疗服务保障; 3.在市镇两级公立医院设立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团队轮值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和其他紧缺适用人才分层分类提供家庭保健医生日常咨询服务。 市科技局副局长陈喜崇介绍突出贡献企业激励配套政策。 市科技局今年面向市级创新标杆企业探索开展育才补贴,对其开展的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和技能提升,择优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未来将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可能将范围扩大至全体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悬赏,对市级创新标杆企业支出的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按50%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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