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两所大学校长

更新时间:2019-02-13 19:57:12点击:713 科研管理新闻

贵州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通知主要内容如下: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1年。任贵州中医药大学校长;任遵义医科大学校长。任贵州省教育厅巡视员,不再担任贵州省教育厅督学职务。正式任贵州省审计厅副厅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正式任贵州省审计厅总审计师,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挂职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1年;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遵义医科大学副校长;任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不再担任贵州省林业局巡视员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统计局副巡视员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不再担任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警察总队)副巡视员职务。在原贵阳中医学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在原遵义医学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在原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来源:贵州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