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奖励名单,1491项!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7点击:50 科研管理新闻

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评选产生的拟奖励成果已经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至3月14日,共计30天(不含春节假期)。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并提供能够进行调查取证的具体材料。单位提出异议时,需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时,需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1. 非实名提出的异议;
  2. 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
  3. 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
  4. 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5. 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通讯地址、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提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科司科研处; 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563; 电子邮件:ghc@moe.edu.cn。

附件为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奖励成果名单。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在2024年2月6日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