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7点击:43 科研管理新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将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科协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2023年辽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时间由推荐单位自行安排。

(二)省科协网站成果奖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08:00-2023年11月4日18:00,系统关闭后无法进行填报和修改。

(三)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送到辽阳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在受理。

二、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成立辽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主要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委办”),评委办设在市科协学会部,主要负责评选日常工作,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科协应联合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辽阳市科协学会部  王福东

              辽阳市科协学会部  孟琳雅

电   话:0419-3236203  

电子信箱:lnlykxxhb@163.com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