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正在推进实施“预聘-长聘”制度改革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7点击:192 科研管理新闻

中山大学正在推进实施“预聘-长聘”制度改革。该制度下,中山大学预聘助理教授和预聘副教授均有资格直接申请长聘职位。预聘助理教授在预聘期内可以选择申请晋升为预聘副教授,无论是否晋升,均可在预聘期结束前直接申请长聘职位。

中山大学预聘职位的预聘期通常为6年,最长不超过8年。在聘期满3年时,将进行中期评估,旨在促进学者更好地发展。不同寻常的是,中山大学对预聘副教授和预聘助理教授职位都授予副教授职务,按照“PI”(Principal Investigator,即项目负责人)标准配置,同时是事业编制,增加了青年学者在起步阶段的稳定支持。

此外,中山大学取消了对申请长聘的通过率的限制,也没有指标的设定,只要申请人达到相关要求,即可转为长聘教师。这一改革有助于减轻青年教师短期考核的压力,为其提供较长且相对稳定的发展时间,鼓励专注深入研究,争取取得更为重要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