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的规范要求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7点击:45 科研管理新闻

明确了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的规范要求,以贯彻减轻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方针。以下是通知的主要内容:

  1. 服务时间和范围: 课后服务应在上课日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衔接。早到校看管、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2. 自愿参加原则: 课后服务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在开展课后服务时,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告知服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3. 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适度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4. 不乱收费: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学校要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 规范引进机构和人员: 学校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的审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校外引进人员要建立资格审查机制,禁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课后服务。

  6. 排查和调整: 各地要全面排查区域内课后服务情况,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在2024年春季学期正式实施。相关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7. 经费保障: 学校要确保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到位。

这一通知旨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强调自愿参加原则、减轻学生负担、不乱收费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学生权益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