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7点击:45 科研管理新闻

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和管理,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总结:

  1. 服务时间和范围: 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衔接。早到校看管、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2. 自愿参加原则: 课后服务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要征求家长意见,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等,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3. 不增加学生负担: 严禁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要开设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适度增加体育锻炼时间,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

  4. 不乱收费: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地方和学校要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相关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5. 规范引进机构和人员: 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标准,加强监管。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禁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6. 排查和调整: 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7. 经费保障: 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到位。

这一通知旨在推动学校更好地规范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学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