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3项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公布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7点击:50 科研管理新闻

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1. 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3〕39号):

- 2023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已进行公示,对不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
  
- 申请人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依托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填写提交、依托单位审核、复审申请打印、提交、基金办审查等步骤。

- 复审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16时。

  2. 申请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3〕40号):

- 经过评审,决定资助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的项目。

- 资助项目名单已公示,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

- 资助经费总额分别为6959.98万元、1255万元、4858.9万元。

- 联系方式:季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10-55571252、010-55571254。

以上通知主要涉及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项目资助决定和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