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应突破定势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8点击:46 科研管理新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科技人才评价“指挥棒”指向目标和成果,即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做出什么样的成果,开展什么样的科研。必须破除定势,打破科技人才评价的惯性思维和经验做法。

  目前科技人才评价呈现以下几种现象:

  01

  依据过往成就评价人才

  论文、职称、奖项和学历既是对过往评价的结果,也是下一次评审的依据。以过往成果为主的评价逻辑,更加强调对过往成就定量评价,忽视了对人才潜力的定性评价,偏离了人才评价的初衷和本质,造成人才评价标签的光环加持效应,没有以发展的眼光来评价人才。

  02

  人才评价主体和用人主体分离

  目前,普遍存在用人单位评价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而且在对用人单位考核评价时,往往强调“标签”、人才数量。用人单位在引进、培育和使用人才时往往会逻辑递推,挑选帽子、奖项等“标签人才”。

  03

  人才评价与资源配置紧密挂钩

  人才评价与人才项目审批、奖励使用、条件支撑、资源保障等相互影响,过度挂钩容易形成“赢者通吃”现象和“马太效应”。需要加快转变人才评价与物质利益、资源条件过度挂钩的恶性循环和逻辑悖论,减少评价不准、不当引起的负面消极问题。

  04

  奖惩性评价占主导地位

  奖惩性评价并非不需要,而是要坚持发展的价值导向,解决问题的目标导向,提升效能的结果导向。不能简单地有了成果就奖励,没有成果便淘汰。允许十年不鸣,鼓励一鸣惊人,让真正做研究的人才有舞台、有平台、有项目,要将机会资源作为评价激励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科技人才评价应突破定势。如,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坚持长周期考核和稳定支持,发挥学科优势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优势,承担国家重大任务,通过优良的科研平台条件,营造创新的文化氛围,保障科研人员研究时间,解决科研人员后顾之忧,让科研人员潜心科研、安心科研。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不为引才而引才,按照岗位、项目和发展战略需求精准引才,建设梯次接续的人才队伍。

  还有一些国家科研机构坚持人才评价与项目评价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看是不是解决了国家战略需求、是不是实现了组织目标、是不是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和重大科学难题,把科研实绩作为人才职称评审、项目和奖项申报、选拔任用的依据,作为人才评价的价值标准和导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对人才进行发展性评价,尊重人才主体地位,减轻人才负担。

  1930年,美国率先将“同行评议”引入到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评估中。发挥同行评价的作用,关键是选好同行、精准评价。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过国际共同体“同行标准”来评价人才,保证人才评价的客观性和激发人才创新潜力。

  同行评议还应兼顾人才成果和潜力,以及学术创新性、经济社会价值和战略贡献。基础研究不能强调其经济效应,工程技术人员不能唯其论文情况。非共识项目、战略导向下的定向研究不能以技术路线、短周期进行考核,还需稳定支持和构建宽松、允许失败的评价环境。

  科技人才评价定势,对组织来说就是“管理惯性”,对评价主体来说就是“思维惯性”,破除定势才能发挥评价的导向性作用。评价应坚持发展成果、能力和潜力并重,唤醒科技人才参与评价、认同评价的主体意识,注重科技人才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