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评价不宜以“帽”取人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8点击:43 科研管理新闻

  “学术帽子”是社会上大家对科研人员获得人才专项计划的别称。一些单位在评价和选聘学术人才时,简单地以“帽子”多少、等级论高低,考察人才时不是看其实际水平,而是看“帽子”的数量和成色,这种现象挫伤了一些学者的积极性。《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指出,“学术帽子”被赋予过多与其本来目的和定位不相关的利益附加,扭曲了设置人才专项政策的本意。

  以“帽”取人可能会导致学术资源两极分化,造成科研资源快速集中在极少数人身上,同时也可能挫伤部分“无帽”学者的积极性。以“帽”取人容易倒逼科研人员急功近利、选择短平快课题“拼论文”,甚至不惜采取“拼关系”“拼导师”等手段快速取“帽”,这显然不利于科研从业者沉下心来搞科研,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有学者认为,一些学术会议存在明显“崇帽”倾向,高端论坛倾向于请“帽子”专家,但其交流时间很短,贡献的有价值观点不多,起不到学术交流作用。有的专家学者戴上“高帽”后,频频游走于各种学术会议和论坛,导致真正用于科研的时间反而很少,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让人才“帽子”回归学术本位,需综合施策。早在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就针对“帽子多”、标准“一刀切”、评用脱节等突出问题,提出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这种政策导向客观上弱化了“帽子”的重要性。不过,要破除以“帽”取人,仍需加大力度,多管齐下。

  要破除显性壁垒,打破“帽子”过多的利益关联。如在某些学科评估等活动中限制填写“帽子”数量、层级等,以制度约束淡化“帽子”与职称、待遇、资源分配的“强关联”,改变“唯帽子论”的惯性;如强化人才计划的过程管理,完善人才发展的循环反馈机制,既要戴“帽”、也要适时摘“帽”。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和行业学会等的作用,结合用人单位反馈、成果产业化价值、同行学术能力评估等指标,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拓宽人才评价渠道,以打破学术评价对“帽子”的路径依赖。(韩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