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与镇海区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48•点击:44 • 科研管理新闻
10月9日,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共建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镇海区行政会议中心举行,双方将在此前签订的镇海区人民政府-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联动创新、推动校地共赢、谋求共同发展。
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常务副主任张瑞丽,市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费小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长陈十一,镇海区委书记林斌的见证下,镇海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童华强及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常务副校长兼教务长张东晓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副校长郑春苗、校长特别顾问祝京旭及财务部、科研部、对外合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代表,镇海区委组织部部长周方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庄市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承志及相关部门代表。
签约仪式由镇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翔主持。镇海区委书记林斌和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长陈十一分别代表签约主体单位致辞。
林斌表示,镇海区与东方理工共建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这一举措,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扎实举措,更是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研究院的签约,对于解决镇海区、宁波市转型升级所需的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对于市区两级的科创事业发展,必将产生重大的促进作用。愿更多的优秀团队、优质人才落户镇海、扎根镇海,和镇海共发展、共成长,携手推进研究院的发展迈上新台阶、创造新业绩。
陈十一在讲话中表示,本次签约将镇海区人民政府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两方的合作推向了新的高潮,这一举措非常好的践行了二十大精神——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双方要具体地、脚踏实地地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将科技创新、数字化、绿色发展这些关键发展点和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这一平台结合起来,对镇海、对宁波的经济做出实质性贡献,通过教育、科研和创新来产生社会影响力。
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将主要承担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基金引导四大职能任务,以国家和省委重大战略需求为依托,围绕“地方所需”、“高校所能”和“人才所长”,紧密结合镇海的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节能环保为主要方向,开展有组织的“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形成“高质量核心技术研发基地、高层次人才汇聚高地、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高能级产业孵化基地”。双方将以此次共建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契机,主要解决镇海区和宁波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所需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需求,促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及其重点引进科技创新成果在镇海区的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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