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权限应即刻下放,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更新时间:2017-12-18 11:12:38点击:1130 科研管理新闻

如何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如何进一步激发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如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如何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这些问题摆在我们政府管理者面前。

安徽省教育厅目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权限,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横向经费的使用不受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的限制,根据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纳入监管。


从今向后,高校通过政府部门购买服务,并以合同方式获得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规划设计、委托开发等项目经费,按照“谁购买、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纳入监管。

同时,推进科研项目间接费用自主规范管理。高校承担的省级财政竞争性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应按规定比例计提设立,由高校统筹用于成本补偿和科研人员绩效激励。高校应建立健全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内部管理办法,坚持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合理、合规地使用间接费用。

对于科研管理任务重、科研经费规模较大的高校,可在财务部门或科研部门内部统一设置科研经费管理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的财务、科研管理人员,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提供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专业化服务。

省教育厅进一步明确,要加强科研经费报销、管理等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网络报账、预约报账等服务,鼓励高校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服务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学校现有信息资源,完善科研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科研、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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