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1个重点专项答辩评审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50点击:53 科研管理新闻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2023年度正式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将于8月下旬开展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工作。

现将各项目评审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3年8月22日至23日

二、评审安排

1. 本次视频答辩评审执行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合并原则,在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等方面进行评审。

2. 评审专家会提前预览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1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必须为项目参加人员,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将扫描件发送至专项联系人邮箱。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时间顺序进行答辩。请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青年科学家项目30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专家质询问答30分钟(青年科学家项目1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另行通知各申报单位。所有答辩项目需要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为切实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的相关工作,结合科技部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视频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及各种途径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等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如经查实,将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资格,取消一定期限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计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

四、专项联系电话及邮箱

稀土新材料:010-68208208 / wangyao@idpc.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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