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人员赴辽宁开展挂职服务
更新时间:2024-04-18 17:54:51•点击:55 • 科研管理新闻
关于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省葫芦岛市开展挂职服务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面向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社会实践的平台,辽宁省葫芦岛市现提供9个挂职服务岗位,邀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为期1年挂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和时间
2023年,葫芦岛市共提供挂职服务岗位9个(附件1)。挂职服务时间为12个月,挂职人员须全职在岗工作。部分岗位挂职时间可视具体情况、经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同意后,由葫芦岛市有关部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确定,并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备案,挂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18个月,最短不少于10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挂职服务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人须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博士后政策规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识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自愿投身地方经济社会事业。
(三)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申请人在挂职服务申报截止日期前,累计在站时间不得超过3年;申请人应保证除挂职时间外,在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五)申请人学术领域和研究方向应与申请岗位要求高度契合。
三、报名与遴选
(一)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附件2)。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于7月31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jinchu@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挂职+姓名+设站单位+岗位序号”)。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在职原单位出具同意挂职意见。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申请人资格,向葫芦岛市推荐符合条件申请人。
(四)葫芦岛市按有关程序组织面谈、考察、遴选,确定挂职服务人选。
四、有关事项
(一)挂职人选确定后,葫芦岛市、挂职人员、挂职人员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须签订三方挂职服务协议。
(二)葫芦岛市为挂职人员统一安排住宿,并发放生活补助。
(三)本批次挂职人员预计于2023年9月前到岗服务。
(四)请登录http://www.hld.gov.cn,了解辽宁省葫芦岛市有关情况。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联系人:贾佳 010-6233502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办公楼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闫淑宏 0429-6660756
附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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