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出台新版科研管理政策治理乱象

更新时间:2017-11-06 10:26:30点击:1081 科研管理新闻

复旦大学,针对近年来高校科研管理乱象,尤其在中央巡视组巡视后,该校按照“即知即改即建”的原则,在2016年重新修订了一整套新版科研管理政策,旨在对科研领域肃清乱象、重建秩序。

此前,《法制日报》记者历时10个月,对沪浙两地多所高校的科研领域管理现状展开调查。2016年12月28日,本报视点版刊发《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乱象调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稿件刊发后,复旦大学主要领导和科技处负责人相继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并把去年重新修订的一整套科研管理政策提供给记者,同意记者将相关修订内容刊发。

新版复旦大学科研管理政策包括《财政拨款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理工科医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验室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还有相关经费使用范围、报销规范等共计十余项。

记者将新版科研管理政策与该校老政策进行对比梳理后发现,新政策对科研项目的分类管理更加细致。老政策把科研项目分成两类,即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新办法则分成了四类:除了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外,增加了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与实验室服务项目。

“以前,杨萍案所涉的实验室服务项目都参照横向课题管理,而现在把它单独列支出来,进一步明确了全校科研公共服务平台的定位,重新梳理了审批流程,并以二级单位为单元设立校内服务和校外服务两个专用账号,防止混用串用。”复旦大学科技处处长殷南根解释说。

记者对比发现,新政策对科研经费管理更加细致和健全。原来的分配制度除了几个较为笼统的限制比例外,经费管理的环节和流程都比较模糊,现在要求每个项目必须作出明确的预算。经费入校后,被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直接经费用于科研,间接经费则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发放和单位成本补偿等。同时,新政策对科研活动的接待、会务和差旅费用的支出也作出专门规定。

“这样就防止了科研经费报销中报假账、用虚假发票冲抵等现象的发生。我们还在财务部门专门设立了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规范财务收支和报销工作,加强报销环节的审核和管理,还建立了院系报销初审机制。”殷南根说。

同时,复旦大学科研管理新政策细化了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实施、结题、评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源头介入和组织统筹,有效杜绝“立项申报不拼实力拼关系”等“关系课题”的产生。

另外,新政策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取代了“两个记账本”,取消原来给每个科研老师发放的经费本和酬金本,取而代之的是电子信息“一人一册、一项一档”,通过形成完整的资金使用数据链,方便对科研项目实行全面预算控制,也可以加强对重复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管理,防止“重复申请课题经费”和“用旧专利冲抵新课题成果”现象的发生。

记者注意到,新版科研管理政策中,《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管理规定》是其中的亮点,前者界定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式、转化类型,明确了科技成果许可、利益关联转化、作价入股等管理流程以及转化受益分配比例等。后者则更具体地对转化净收益做出了分配。

“以前,科技成果因戴着国有资产的帽子,被重重制度壁垒包围,困住了成果转化的手脚,严重影响了老师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形成了‘科研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无法突破的难题。”殷南根说,现在的政策设计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数据显示,2015年复旦大学专利转让合同金额为1166万元,2016年则达到了5.23亿元,增长量高达44.8倍。

“光明正大做科研、明明白白拿绩效,广大老师的科研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创新动力得到极大地释放。”复旦大学副校长金力告诉记者,复旦大学是第一批接受中央巡视的中管高校,近年来,我们借此机会,先行先试,探索积累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高校科研领域管理经验。